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提醒商标近似,是指相关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意义或许图形的构图及色彩,或许其各要素组合后的全体结构方式,或许其立体形状、色彩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大众对产品的来源发生误认或许以为其来源与相关商标所使用的产品有特定的联络。
一、判别主体
与产品类似的判别主体相同,商标近似与否的判别主体同样是相关大众。在以相关大众为主体进行判别时,要以相关大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二、判别准则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提醒依据上述定义以及相关司法实践,判别相关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应当以相关大众是否混杂为底子准则。所谓“混杂”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完全将两者互认,滥竽充数;二是以为相关商标同是来源于某一个主体;三是以为相关商标的权利人之间可能存在特定的答应、参股、控制或许监督联系。
三、判别方法
(一)判别相关商标是否近似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建议应当采取“阻隔比照”的方法,即不能讲两个商标放在一同进行比较,而应该在别离调查后凭借记忆进行比较。
(二)判别相关商标是否近似,应当在“阻隔调查”的前提下,比较两个商标之间杰出、显著、给人留下很深形象的部分是否类似。
(三)判别相关商标是否近似,应当对商标进行全体的比照,而不能将商标分割成几个不同的部分,别离就相应的部分进行比照。
(四)判别相关商标是否近似时,还应当考虑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相关大众在购物时,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对其影响很大。
(五)判别相关商标是否近似时,还应当考虑相关商标指定使用的产品的关联度。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提醒一般来说,如果两个商标都使用在同一产品上,其造成混杂的可能性当然大于两个商标使用在类似的产品商标的情况。